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市民广场改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人防密闭门及战时通风防护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市民广场改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人防密闭门及战时通风防护设施工程(第二次)质疑问题的统一回复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市民广场改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人防密闭门及战时通风防护设施工程(第二次)质疑问题的统一回复
序号1
1、请问以下情况人员是否满足本次招标人员技术负责人要求?“长寿湖西岸环湖路景观带打造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技术负责人吕东滨(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吕东滨以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执业印章号:赣******3,身份证:370503******2。该证书于2021年5月13日左右被住建部职业资格中心纳入“废弃证书”栏并显示“注销”)2020年10月已经注册在江西国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吕东滨江西国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可以佐证);2、根据住建部2016年9月30日第13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6年第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19年5月17日第1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第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19年12月31日第3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第四十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第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第四十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年1月4日第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第四十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可以清晰得知吕东滨于2019年12月31日开始已经离开河南省一直注册在江西省,那怎么又存在吕东滨在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呢?;3、吕东滨(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颁发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号:桂职干[2018]14号)高级工程师是以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名义考评的{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李东毅等12名同志取得2017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桂职干[2018]14号)}。吕东滨2018年因集团内部人事变动去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担任安全部部长,并于2018年12月13日公开报道吕东滨在中交四公局桥隧公司检查指导荔玉项目。2021年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发布巜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平安交通”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情况的通报》(桂交便函[2020]143号):吕东滨等3人通过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报“科学技术:拱肋节段安全翻转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说明吕东滨一直都在广西工作怎么又成了你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呢?”。长寿湖西岸环湖路景观带打造工程业主是重庆市长寿生态旅游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督机构是重庆市长寿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请问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双重养老保险、同时多个公司任职的人员怎么都把3.6个多亿工程项目标中了呢?这个不是“强揽工程”、有“保护伞”那是什么?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难道不是干扰了公开招投标秩序吗?
答: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4.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特别说明第(2)条和正文第9.2条已经明确不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序号2
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建设项目最高限价: ******7.41中标价:******7.14
代理公司: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刘志汶:代码/证件号: 513023**********19
不良信息情形: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记分单位: 渝北区 记分日期: 2020-10-20 失效日期: 2021-10-19 记分分值: 12
记分文件及文号:《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志汶不良行为量化记分的处理决定书》(渝北发改{2020}109号)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
第十七条 招标人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被纳入管理系统管理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记分情况,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一)一个记分周期内代理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所有扣分累计至12分的,或者代理机构扣分累计至6分的,自全部从业人员所有扣分累计达12分或者代理机构扣分累计达6分之日起,只能承担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综上所述,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并没有资格代理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何此项目总投资4亿多还是渝强公司代理的呢,并且在重庆低价标的环境下中标单位已接近限价中的此项目,这个不是“强揽工程”、有“保护伞”那是什么?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难道不是干扰了公开招投标秩序吗?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工程量清单.pdf
[******2107******].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