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李家祠社区大同街片区等十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二标段)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单位于2021年 4 月 28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潼南区)上发布的“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李家祠社区大同街片区等十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质疑1、因为同等的公共建筑改造设计难度比老旧小区难度更大,更能体现设计院能力。请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加分条件企业业绩(6分)是否可以由“投标人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规模特征时或金额时,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改为:“投标人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或公共建筑改造或市政基础设施设计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规模特征时或金额时,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涉及一些危房修整和年代较为久远的房屋改造设计,涉及片区较广,且规模较大,各片区分布区域广,片区之间距离较远,要求时间紧,为确保设计质量及工作效率。因此将投标人具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经验作为商务加分条款。
质疑2、请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加分条件企业业绩(6分)是否可以由“投标人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规模特征时或金额时,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改为:“投标人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或公共建筑改造或市政基础设施设计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规模特征时或金额时,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回复:见质疑回复1。
质疑3、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结构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道路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问题:在职称的评定中,有些职称版本是没有专业的,但是同样是合法有效,同样具备竞争力,针对此类职称证,可否附该专业人员的毕业证和相关注册证书为佐证,证明该员工确实是从事该专业。若只允许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等证件的单位有资格投标,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这是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职称证专业要求以职称证为依据。
质疑4、商务部分评分评审标准里“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
问题:造价专业负责人有工程造价类或者工程类工程师证即可,为何非要设置成具备市政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莫非是为某家单位专门量身定制?完全是胡乱设置加分条款,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件》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限制投标人数量。一人多证根本就是为了排斥潜在投标人,让其他投标人得不到这2分,从而拉开差距,让某家意向单位中标,请招标人不要如此藐视我国的法律法规排斥潜在投标人,否则就失去了招投标的意义,不然招标人就直接发包好了,既然选择了公开招投标就请招标人遵守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综上请招标人取消本项目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加分条件设置或设置成更合理的加分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商务加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不存在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限制投标人数量。
质疑5、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要求。“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每个省市的人社局政策和要求不一样,因而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格式和内容也不一样。“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属于透露了员工比较隐私的工资情况,某些省市为保护员工的隐私,故而设置了单位不能打印个人员工的“缴费明细(养老保险)”。我单位的参保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缴参保起始、截止月份及缴费状态,以上资料均能体现该员工在我单位是否正常参保,为何还要设置单独的“缴费明细(养老保险)”,这种设置是否可以理解为在限制或排斥某地区或某省市的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类的招标文件虽未出电子标标准文本但渝公管发【2020】54号文已经推行实施的五个标准招标文件关于“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的描写用词均是如此,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某地区或某省市的潜在投标人。
质疑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单位为外地入渝单位,在重庆有分支机构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可用分院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提供重庆分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可以提供重庆分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答疑文件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应网站查阅,无论查阅与否,均视为知晓本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物业监督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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