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1年3月3日—— 2021年 3月5日)
项 目 名 称 |
创新创业孵化园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曾老师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吴老师 ****** |
|||||
创新创业孵化园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31,965,5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8744C |
||||||
异议办理单位 |
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 2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