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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
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
发布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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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南)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答疑文件和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一、答疑文件

1、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 

澄清原因: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缺少牵引系统。

建议更改为:在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增加牵引系统。注:投标人应对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车门系统、贯通道、空调系统、钩缓系统提供一个潜在供货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42)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最后一项规定对其进行评审。在“2.2.41)技术评分标准”中涉及主要部件潜在供货商业绩评审得分项应按投标人提供的该项潜在供货商中业绩少的进行评审。

答:采纳。

2、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 

澄清原因: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缺少牵引系统。

建议更改为:在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增加牵引系统。注:投标人应对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车门系统、贯通道、空调系统、钩缓系统提供一个潜在供货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42)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最后一项规定对其进行评审。在“2.2.41)技术评分标准”中涉及主要部件潜在供货商业绩评审得分项应按投标人提供的该项潜在供货商中业绩少的进行评审。

答:采纳。

3、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 

澄清原因: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缺少牵引系统。

建议更改为:在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增加牵引系统。注:投标人应对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车门系统、贯通道、空调系统、钩缓系统提供一个潜在供货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42)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最后一项规定对其进行评审。在“2.2.41)技术评分标准”中涉及主要部件潜在供货商业绩评审得分项应按投标人提供的该项潜在供货商中业绩少的进行评审。

答:采纳。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V-3-2B 关境内供货的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填报要求及说明: 4.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和品种足以维持质保期后3年的维护和维修所需,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投标设备总价的3%提供备品备件清单(指第二类备品备件),不按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及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澄清问题:1、 此处的“投标设备总价”是否为 ()开标一览表格式 中的1.城轨车辆(设备、配套总成、零部件及软件)价格?

答:不是,此处的“投标设备总价”为 ()开标一览表格式中的除第2项“备品备件价格”以外的总和

5、第二卷 技术部分 ()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1.2.2.1备品备件的类型及数量 第三类是选购类备品备件。

澄清问题:第三类选购类备品备件中投标商提出的建议清单的总价应不计入投标总价,是否理解正确?

答:正确。

6、附件1 备品备件明细表 附件1 第一部分 第一类备品备件(车辆集成)清单 一、车门系统 7、门锁到位开关;附件1 第二部分 第二类备品备件(车辆集成)清单 6.制动系统 6.5空气滤芯 。

澄清问题:没有单位和数量,请明确。

答:门锁到位开关数量3,单位“个”;空气滤芯数量5,单位“个”。

7、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二专用试验设备 7、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和15、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重复。

澄清问题:715重复,是否删除其中一项?

答:删除序号15“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项。

8、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第3.1.5 买方保留在总价范围内对设备供应商合理变动的权力。如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无法满足买方需求及相关合理要求,买方有权更换相关设备供货厂家。

澄清问题: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第3.1.5款的内容,以确保买方更换设备供应商的行为不会导致卖方在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项下违约。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买方保留在总价范围内对设备供应商合理变动的权力。如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无法满足买方需求及相关合理要求,买方有权更换相关设备供货厂家。

9、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第3.1.6 买方保留在总价范围内对设备及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理变动的权力。卖方合同履行期间,如因质量方面的特殊原因需更换供货厂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批准。除此之外,卖方不得更换供货厂家。

澄清问题:建议约定变动的范围及幅度。此外,建议明确约定哪些情形出现可在总价之外另行计价,并约定计价的原则和标准。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买方保留在总价范围内对设备及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理变动的权力。卖方合同履行期间,如因质量方面的特殊原因需更换供货厂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批准。除此之外,卖方不得更换供货厂家。

10、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五、卖方在系统设备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系统设备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并对产品的设计和工艺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澄清问题:建议修改为“卖方在系统设备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系统设备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并对产品的设计和工艺质量缺陷承担赔偿责任。”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卖方在系统设备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系统设备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并对产品的设计和工艺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11、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第5.3.3款约定:“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在车辆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或退还银行履约保函。但如果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已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的规定延长,卖方应根据该部分的合同价格按相应比例另外提供一份担保。”

澄清问题:请明确质保金的担保范围是否也包括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责任,如是,如设备缺陷责任期延长,则约定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延长,而无需由卖方另外提供一份担保。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果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已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的规定延长,卖方应根据该部分的合同价格按相应比例另外提供一份担保。

12、第6.2款约定:“卖方应按以下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项目以及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项目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整体进度及完工期限和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规定的合同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及联络、监造、测试、检查、验收,并根据交货条件、交货期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分批次供货计划,并于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提交给买方,供买方确认后据此执行。买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可对以上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和交货数量做出相应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执行,且卖方不得因此增加合同费用。”

澄清问题:建议在上述条文中约定买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做出调整的幅度,在该幅度内卖方不得增加合同费用。如超过该幅度且取得卖方同意,则买方应支付赶工费(缩短交货期)或仓储费和保管费(延长交货期),以及费用的计算方法。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买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可对以上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和交货数量做出相应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执行,且卖方不得因此增加合同费用

13、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第6.7款约定:“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合同供货设备交货期时间交货(买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处罚:1、首列车每迟一周支付该批次合同款项2%的违约罚金,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批量车应按每迟一周支付该批次合同款项5%的违约罚金,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2、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合同。违约罚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卖方在买方现场进行的组装、调试、试验等工作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也应按以上条款执行违约处罚。设备交货的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澄清问题:第1种处罚方式和第2种处罚方式不适用,建议第1种处罚方式中约定的误期赔偿金达到最高限额即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采用第2种处罚方式。此外,如果卖方在买方现场进行的组装、调试、试验等工作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建议约定较低的违约金标准,还应考虑交货、组装、调试、试验等各阶段逾期,违约金是否应重复计算。

答:无实质性修改建议,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合同供货设备交货期时间交货(买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处罚:1、首列车每迟一周支付该批次合同款项2%的违约罚金,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批量车应按每迟一周支付该批次合同款项0.5%的违约罚金,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2、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合同。违约罚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14、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12.2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应申请检验机构就合同设备的外观、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在开箱检验中如发现承包方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检验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应作为业主向承包方提出索赔的证据。

澄清问题:请明确上述条文中提及的检验机构具体指哪些机构,建议明确检验机构的名称或具有的相应资质。此外,检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建议明确约定。

答:检验机构在设计联络时确定,索赔费用包含检验费用。

1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0.2卖方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澄清问题:请明确预付款保函金额和比例。

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及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五(15%)提交预付款保函。

16、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格式III-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本保函有效期从开具之日起至卖方收到与预付款金额等值的列车之日止。

澄清问题:应改为“本保函有效期从开具之日起至买方收到与预付款金额等值的列车之日止。”

答:采纳。

17、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4.2 承包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业主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澄清问题:建议将第4.2款修改为:“承包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在承包方和业主就违约责任承担和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数额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业主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18、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5.3.3 担保金额在设备系统运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应自动减半,并在设备系统运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24个月后,担保将自动失效。但是,如果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已按合同附件的规定延长,承包方应根据该部分的合同价格按相应比例另外提供一份担保。

澄清问题:根据上下文理解,设备系统运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质保期,请确认质保期内是否留存质保金或要求承包方提供质保期保函,如是,那么设备系统运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即失效。请注意履约保证金和质保期保证金的衔接,避免重复担保。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果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已按合同附件的规定延长,承包方应根据该部分的合同价格按相应比例另外提供一份担保。

19、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8.2 “无论在合同中是否另有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承包方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承包方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费用自理。”

澄清问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的期间内,货物已交付给业主,那么业主应对因其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和损坏承担责任。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无论在合同中是否另有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承包方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承包方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费用自理。

20、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9.14 保险事故发生时,业主、承包方、保险公司和评估机构等共同确定受损的材料、设备的残值;按照风险共担原则,承包方应当按照上述残值回收该受损的材料、设备等,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免费替换或该材料、设备等对应的合同款项由买方从卖方的应得合同价款中进行抵扣。

澄清问题:鉴于承包方负责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还要求承包方按残值回收受损材料、设备,则不符合风险共担原则,建议删除“承包方应当按照上述残值回收该受损的材料、设备等”。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险事故发生时,业主、承包方、保险公司和评估机构等共同确定受损的材料、设备的残值;按照风险共担原则,承包方应当按照上述残值回收该受损的材料、设备等,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免费替换或该材料、设备等对应的合同款项由买方从卖方的应得合同价款中进行抵扣。 

2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1合同总价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澄清问题:审计机关的角色定位是“监督者”,并未被《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价格确定的权力,且结算审计规定的执行导致施工单位获得工程款的周期变长,建议取消“合同总价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总价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2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1合同其他费用支付

澄清问题:一是合同其他费用的支付额度比例合计为(合同总价款-维保费用)的90%,另外10%何时支付,请明确约定;二是请明确约定每笔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即某付款节点事件发生后几日内支付;三是建议在第4.1.11款中约定,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维保费用)的一定比例,以确保买方最终按合同结算总价款与卖方结算;四是请约定维保费用如何按年支付,每年支付的额度、时间及条件等;五是请明确列示卖方每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交的相关票据、证明文件和材料的具体名称和内容;六是建议约定预付款担保的具体形式和担保期限。七是请明确表述哪笔款项为质保金,以及质保期起止时间等内容。

答:本问题第一项招标文件4.1合同其他费用支付”中4.1.8现修改为“完成第二批次16列车交付,支付(合同总价款-维保费用)的15%”;第二项至七项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1合同其他费用支付 4.1.74.1.10

澄清问题:请明确4.1.74.1.10中“包含该批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验收”是如何划分批次的。

答:按买方提供的需求划分批次。

2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1合同其他费用支付 4.1.74.1.104.1.12

澄清问题:一般情况下,最终验收是整个项目一次性完成和通过,不能分批进行;同时,最终验收与所有列车完成质保义务属于相同阶段,建议4.1.74.1.104.1.12支付合并在一起。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其他费用支付 4.1.74.1.104.1.12不合并。

2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说明:2.卖方在每次提出付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澄清问题:根据税法规定,只有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才能开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未发生销售的支付阶段仅能提供收据,且服务费税率为6%,应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改为4.1.1-4.1.4支付时提供收据;4.1.5支付时提供车辆设备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服务费收据;4.1.6支付时提供收据;4.1.74.1.104.1.12支付时提供车辆设备收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费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1.8支付时提供车辆设备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服务费收据;4.1.9支付时提供收据;4.1.11支付时提供收据。

答:4.1.1可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收据;4.1.2支付前提交4.1.14.1.2付款金额之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1.34.1.12支付前分别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2019年度每年均不亏损。201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均不亏损。提供:2015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签字盖章页。

澄清问题:鉴于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营业收入和平均资产负债率均指的是近三年,即2017年~2019年,建议前后保持一致,改为“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7年~2019年度每年均不亏损。2017年以后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均不亏损。提供: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签字盖章页。”

答:按补遗文件第2款执行。

2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①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采购合同1个及以上。投标时,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尚未开通试运营的项目任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业绩合同(若合同上未明确项目经理,须提供买方证明)、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未任职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V-7-6 项目经理承诺书。

澄清问题:请明确“投标时,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尚未开通试运营的项目任职”是否指的是本公司申报的项目经理在重庆之外的车辆采购项目中未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未任职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是否就是“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V-7-6 项目经理承诺书”?

答:申报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车辆采购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V-7-6 项目经理承诺书”中原内容“本公司申报的项目经理在重庆之外的车辆采购项目中未担任项目经理”,现修改为“本公司申报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车辆采购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特别说明:(1)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但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澄清问题:由于3.7.3已经规定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建议将“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加盖投标人鲜章”改为“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

答:按补遗文件2款至7款执行。

29、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商务评分标准 转向架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所投转向架每增加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的得0.2分,每增加一个As型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加0.1分。本项满分0.6分。”

澄清问题:在技术评分标准和商务评分标准中,车钩及缓冲器、车门、空气制动系统、空调和通风系统、列车控制及管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及乘客安全标识、蓄电池均是要求提供各子系统分包商的业绩合同用于证明使用业绩,由于转向架是投标人自行生产且包含在整车内,不在附件I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中,以及技术评分标准中转向架要求提供的是齿轮箱及联轴节的使用业绩,根据上下文理解,商务评分标准中应指的是转向架上齿轮传动装置及联轴节分包商的供货业绩,建议改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所投齿轮箱及联轴节每增加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的得0.2分,每增加一个As型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加0.1分。本项满分0.6分。”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转向架“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所投转向架每增加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的得0.2分,每增加一个As型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开通试运营业绩或供货交付业绩加0.1分。本项满分0.6分。”

30、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

澄清的问题: 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两个设备名称重复。

建议更改为: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两个设备名称重复,请明确这两个设备是否为同一设备。

答:删除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2、设备 序号13“司机室前窗遮阳帘”项。

31、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8、列车广播系统 扬声器每个头车(Mc8

澄清原因:重庆既有As车辆头车扬声器配置为7

建议更改为:扬声器每个头车(Mc7

答:采纳。

32、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8、列车广播系统 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4 每列24

澄清原因: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中部显示器配置应为每台车一台,每列车6个。

建议更改为: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1个,每列6

答:修改为: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1套,每列6套。

33、附件5:供货范围  9.车顶和车下设备中无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澄清原因:9.车顶和车下设备表格中缺少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建议更改为:建议将附件5:供货范围中增加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答:采纳。详见附表:《牵引系统明细表》

34、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5、空气制动系统,单车闸片数量,表中闸片(左)16,闸片(右)右16

澄清的问题:基础制动装置闸片数量有误 单车闸片(左8,8

建议更改为:单车闸片数量,闸片(左)8,闸片(右)8

答:采纳。

35、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5、空气制动系统,风源模块在每个M1

澄清的问题:现有As平台车辆风源模块一般设置在Mc车。

建议更改为:风源模块在每个Mc1

答:采纳。

36、附件1 备品备件明细表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一类备品备件(车牵),序号12和序号34备件名称重复,均为牵引逆变器模块。

澄清原因:序号12和序号34备件名称重复。

建议更改为:请明确名称是否正确或者重复,建议取消其中一项。

答:删除附件1 备品备件明细表一类备品备件(电牵)序号34牵引逆变器模块项。

37、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序号7 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和序号15 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

澄清原因:两者名称相同,为同一试验设备。

建议更改为:建议取消其中一项。

答:删除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序号15“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项。

38、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一、专用维修工具 ,6.2客室侧门压力检测仪

澄清原因:本项目要求车门为电动内藏门,不会使用压力检测仪。

建议删除:6.2客室侧门压力检测仪”。

答:采纳。

39、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一、专用维修工具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7.4 蓄电池智能均衡活化充放电机。

澄清原因:7.27.4能够通过一台设备实现功能,7.4 蓄电池智能均衡活化充放电机能够包含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设备的功能。

建议更改为:请明确是否同时保留两个设备或者删除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设备。

答:采纳,取消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一、专用维修工具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项。

4019.1.3.2卖方应进行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计算和论证,设计联络时交买方确认。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小时。

澄清原因:目前运营的地铁车辆,平均无故障时间都不能达到1000小时。例如正在运营的某北京项目,运行时间为36694小时,发生故障总数242个,MTBF=36694/242=151小时。重庆在执行的重庆环线、重庆10号线、重庆4号线、重庆九号线一期项目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均按照150小时执行。  (合同中规定的故障是指无法实现某一特定功能而造成车辆非正常停车/部分功能的丧失而不能正常运转,元器件因为失效而更换或修复。)

建议更改为:19.1.3.2卖方应进行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计算和论证,设计联络时交买方确认。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50小时。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卖方应进行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计算和论证,设计联络时交买方确认。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小时。

41、第二卷 技术部分 () 项目执行部分 第四章  试验、检查、检验和赔偿 1.7.7 试运行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

澄清原因:根据GB/T 30013-2013标准要求,试运行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成功,系统联调结束,通过不在可列车运行,对运营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

建议更改为:1.7.7试运行期间车辆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

答:无实质性修改建议,按招标文件执行。试运行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

42、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

澄清的问题: 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两个设备名称重复。

建议更改为: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2、设备 序号13 司机室前窗遮阳帘,6、司机室电气 序号12 遮阳帘两个设备名称重复,请明确这两个设备是否为同一设备。

答:删除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2、设备 序号13“司机室前窗遮阳帘”项。

43、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8、列车广播系统 扬声器每个头车(Mc8

澄清原因:重庆既有As车辆头车扬声器配置为7

建议更改为:扬声器每个头车(Mc7

答:采纳。

44、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8、列车广播系统 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4 每列24

澄清原因: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中部显示器配置应为每台车一台,每列车6个。

建议更改为: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1个,每列6

答:修改为:序号10 客室中部乘客信息显示器及控制装置 每车1套,每列6套。

45、附件5:供货范围  9.车顶和车下设备中无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澄清原因:9.车顶和车下设备表格中缺少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建议更改为:建议将附件5:供货范围中增加牵引系统供货明细。

答:采纳。详见随本次答疑和补遗文件一并发出的附表文件。详见附表:《牵引系统明细表》

46、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5、空气制动系统,单车闸片数量,表中闸片(左)16,闸片(右)右16

澄清的问题:基础制动装置闸片数量有误 单车闸片(左8,8

建议更改为:单车闸片数量,闸片(左)8,闸片(右)8

答:采纳。

47、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5、空气制动系统,风源模块在每个M1

澄清的问题:现有As平台车辆风源模块一般设置在Mc车。

建议更改为:风源模块在每个Mc1

答:采纳。

48、附件1 备品备件明细表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一类备品备件(车牵),序号12和序号34备件名称重复,均为牵引逆变器模块。

澄清原因:序号12和序号34备件名称重复。

建议更改为:请明确名称是否正确或者重复,建议取消其中一项。

答:删除附件1备品备件明细表一类备品备件(电牵)序号34牵引逆变器模块项。

49、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序号7 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和序号15 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

澄清原因:两者名称相同,为同一试验设备。

建议更改为:建议取消其中一项。

答:删除附件2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序号15“制动控制装置试验台”项。

50、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一、专用维修工具 ,6.2客室侧门压力检测仪

澄清原因:本项目要求车门为电动内藏门,不会使用压力检测仪。

建议删除:6.2客室侧门压力检测仪”。

答:采纳。

51、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 一、专用维修工具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7.4 蓄电池智能均衡活化充放电机。

澄清原因:7.27.4能够通过一台设备实现功能,7.4 蓄电池智能均衡活化充放电机能够包含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设备的功能。

建议更改为:请明确是否同时保留两个设备或者删除7.2 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设备。

答:采纳,取消附件2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一、专用维修工具7.2“蓄电池容量测试放电桩”项。

5219.1.3.2卖方应进行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计算和论证,设计联络时交买方确认。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小时。

澄清原因:目前运营的地铁车辆,平均无故障时间都不能达到1000小时。例如正在运营的某北京项目,运行时间为36694小时,发生故障总数242个,MTBF=36694/242=151小时。重庆在执行的重庆环线、重庆10号线、重庆4号线、重庆九号线一期项目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均按照150小时执行。  (合同中规定的故障是指无法实现某一特定功能而造成车辆非正常停车/部分功能的丧失而不能正常运转,元器件因为失效而更换或修复。)

建议更改为:19.1.3.2卖方应进行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计算和论证,设计联络时交买方确认。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50小时。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小时。

53、第二卷 技术部分 () 项目执行部分 第四章  试验、检查、检验和赔偿 1.7.7 试运行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

澄清原因:根据GB/T 30013-2013标准要求,试运行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成功,系统联调结束,通过不在可列车运行,对运营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

建议更改为:1.7.7试运行期间车辆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

答:采纳。

54、第二十一章  整车与其它专业接口要求  21.2.2 供货范围分工   

澄清原因:招标文件中只明确了通信系统的车载电缆要求,未明确信号系统的车载电缆要求,为保证整车安全,建议添加。

建议更改为:添加内容“信号系统承包商所提供装车电缆应符合《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V1.0)》(TJ/CL254-2013)规定,电缆防火要求应符合《英国轨道车辆材料防火测试》BS6853或《铁路车辆防火保护措施》DIN5510或《铁路应用—铁道车辆防火》EN45545的规定。”

答:采纳。

55、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

澄清原因: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缺少牵引系统。

建议更改为:在附件I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增加牵引系统。

答:采纳。

56、第二卷 技术部分 (一)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1.2 招标采购范围 (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检修(日常检修及架修、大修)技术支持等)。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 (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质保期第一年检修维护保养、检修(日常检修及架修、大修)技术支持等)。

澄清原因:第二卷 技术部分 (一)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1.2 招标采购范围,(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检修(日常检修及架修、大修)技术支持等)。与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 (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质保期第一年检修维护保养、检修(日常检修及架修、大修)技术支持等)。要求不一致。

澄清建议: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包含质保期第一年检修维护保养。

答:本项目包含质保期第一年检修维护保养。

57、第一章 基本技术条件 1.4牵引与制动性能(1.4.2列车制动性能),制动与空气制动转折点应尽可能低,一般应小于3km/h

澄清原因:在低速阶段,电制动和空气制动的配合一般采用电制动浮动点开始按照一定的斜率退出,固定点完全退出的方式,电制动开始退出的速度点和级位大小有关系,在100%级位时,开始退出的速度点一般在5-6km/h,在级位较小时,开始退出的速度点可达到2km/h左右,此种配合方式能够有效地减小闸瓦磨耗,更高效的利用电制动。

建议更改为:电制动与空气制动转折点应尽可能低,一般电制动的起始退出点应小于5-6km/h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制动与空气制动转折点应尽可能低,一般应小于3km/h

58、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9、车顶及车下电气

澄清的问题:9、车顶及车下电气中缺少蓄电池管理系统BMS明细。

建议更改为: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9、车顶及车下电气,增加蓄电池管理系统BMS数量,Mc车每车1套,每列2套。

答:采纳。

59、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  10、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

澄清的问题:10、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表格中无LCU主机明。

建议更改为: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10、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表格中增加LCU主机明细,每车1台,每列2台。

答:附件5 供货范围明细表,10、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表格中增加LCU主机明细,每车1台,每列6台。

60、第十七章 材料与工艺  17.10.16所有电缆寿命与整车保持一致(30年),车辆总包商应在投标时提供电缆供应商根据IEC60216标准进行的电缆寿命试验分析报告(材料无改动的情况下,报告长期有效,同种材质的产品对于不同规格及电压级该报告也具有代表性可以等效代表);寿命周期内,如发生批次质量问题,业主对车辆总包商因电缆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营损失等方面进行追责索赔,车辆总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澄清原因:跨接电缆及电机出口线可动部分的线缆使用寿命无法保证30年,重庆既有As车项目要求为15年,建议与既有项目保持一致。

建议更改为:电缆实际使用寿命为不少于30年,跨接电缆及电机出口线可动部分的线缆使用寿命至少15年,车辆总包商应在投标时提供电缆供应商根据IEC60216标准进行的电缆寿命试验分析报告(材料无改动的情况下,报告长期有效,同种材质的产品对于不同规格及电压级该报告也具有代表性可以等效代表);寿命周期内,如发生批次质量问题,业主对车辆总包商因电缆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营损失等方面进行追责索赔,车辆总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所有电缆寿命与整车保持一致(30年)。

61、第十九章  可靠性和可维修性  19.1.6.4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各主要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系统: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转向架、TCMS系统、蓄电池、受电弓等)的安全认证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还需提供子系统(至少应包含: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TCMS系统)软件的安全认证文件,以上该安全认证文件应是由第三方认证单位颁发,安全认证相关工作中涉及的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

澄清原因:安全证明文件需对首列车整个设计、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审核、评估之后才能颁发,无法在投标时提供。

建议更改为:删除“在投标时”。更改为 19.1.6.4 卖方应提供各主要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系统: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转向架、TCMS系统、蓄电池、受电弓等)的安全认证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还需提供子系统(至少应包含: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TCMS系统)软件的安全认证文件,以上该安全认证文件应是由第三方认证单位颁发,安全认证相关工作中涉及的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安全认证文件。

62、第二十章 整车与牵引接口要求  20.1.7 牵引卖方和车辆卖方接口如有漏项和重叠的部分,由买方进行裁决,牵引卖方和车辆卖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澄清原因:本项目牵引由车辆卖方采购,接口问题由车辆厂自行裁决。

建议更改为:更改为“牵引卖方和车辆卖方接口如有漏项和重叠的部分,由车辆卖方进行裁决,牵引卖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答:采纳。

63、第十三章 照明、蓄电池及其他设备 13.2.1.3 3)能进行远、近光变换,远、近光功能采用双灯实现。灯光焦距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具体要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澄清原因:用户使用要求未明确,建议灯光焦距能满足型式试验验收要求

建议更改为:“灯光焦距能满足型式试验验收要求。”

答:采纳。

64、第十二章 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TCMS12.3.4 人机对话显示器的基本要求,人机接口单元(HMI)的CPU主频需在1.66GHZ以上,故障信息存储量在1G以上;

澄清原因:HMI主要用于车辆状态显示,不进行逻辑与控制的功能处理,CPU主频在1GHZ以上即可满足要求。

建议更改为:人机接口单元(HMI)的CPU主频需在1GHZ以上,故障信息存储量在1G以上;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人机对话显示器的基本要求,人机接口单元(HMI)的CPU主频需在1.66GHZ以上,故障信息存储量在1G以上。

65、第十二章 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TCMS12.10.1 信息存储  信息采样频率不少于50Hz

澄清原因:目前国内城轨车信息的存储与传输信息采样频率普遍采用10HZ,从运行情况来看,已完全满足需求。招标文件要求的数据记录存储数量仅为60个,而我司数据记录方案会记录所有MVB信号,数据量远远超过该要求,如重10项目数据记录量就超过3000。由于数据记录量庞大,若以50HZ采样频率进行采集,数据记录仪将无法承受该负载。另外,通常情况下,MVB数据端口刷新周期为128256MS甚至更长(即数据每128256MS才会更新一次),只有极个别端口为3264MS。在这种前提条件 下,过高的采样频率实际上并没有多大意义,反而造成负载资源浪费。 因此,重庆既有As车项目数据记录方案根据端口实际刷新频率以及数据的重要性综合调整采样频率,其范围为2~10HZ。既满足数据记录的主次之分,同时保证数据记录仪的良好负载率。

建议更改为:关键信息采样频率不少于10HZ,具体的采样频率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信息采样频率不少于50Hz,具体的采样频率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66、第十七章 材料与工艺  17.10.1 概述17.10.1 概述  ★(7)所有高压线缆应选用进口产品。其他电缆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保期30年)。

澄清原因:目前由于疫情原因,国外进口产品采购风险较大,建议选用进口或外资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

建议更改为:★(7)所有高压线缆应选用进口或外资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其他电缆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保期30年)。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7)所有高压线缆应选用进口产品。其他电缆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质保期30年)。

67、第十七章 材料与工艺  17.5.6.3 4)颜色稳定性:按照《塑料—暴露于透过玻璃的日光、自然风化或实验室光源以后颜色改变和性能变化的测定》ISO 4582标准,利用人造紫外光照射地板布,随后利用一个颜色量度比例尺量度地板布颜色转变的程度,要求评分≥7

澄清原因:目前国内所有项目对于地板布采用的标准为ISO105-B02标准执行,目前地板布实验室也是采用此标准ISO105-B02执行。评分标准要求评分≥7在此标准中无准确的定义。

建议修改为:颜色稳定性按照标准ISO105-B02执行,要求蓝卡≥6或灰卡≥3执行。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塑料—暴露于透过玻璃的日光、自然风化或实验室光源以后颜色改变和性能变化的测定》ISO 4582标准执行。

68、第十七章 材料与工艺 17.5.6.3 10)表面硬度应达到92邵氏A类硬度,干地板的防滑系数应为0.75,湿地板为0.62

澄清原因:根据目前国内外使用的地板布实际情况及As车辆地板布的实际情况,地板布的表面邵氏硬度无法全部满足92邵氏A类以上,建议进行更改。

建议更改为:(10)表面硬度应达到90±5邵氏A类硬度,干地板的防滑系数应为0.75,湿地板为0.62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表面硬度应达到92邵氏A类硬度,干地板的防滑系数应为0.75,湿地板为0.62

69、第九章 空调系统 9.3 空调系统制冷能力要求  9.3.2 车内空气指标要求:车内外温度差宜取69℃;相对湿度:不高于65%,总风量8000 m3/h,新风量2600 m3/h

澄清原因:重庆夏天车外温度高至40℃以上,若按照车内外温度差取69℃,则车内温度为31~34℃,不符合舒适性要求。建议按照UIC553 《客车的加热、通风和空调系统》标准执行。

建议更改为:车内外温度差按照UIC553 《客车的加热、通风和空调系统》标准执行;相对湿度:不高于65%,总风量8000 m3/h,新风量2600 m3/h

答:采纳。

70、第九章 空调系统 9.5.1 基本要求   (10)车顶部的排水禁止直排,并保证空调机组与车顶部安装处无积水。

澄清原因:重庆既有As车辆空调机组冷凝水均采用直排方式排放至车顶,通过车体雨檐集中从车辆两端排放到车下,建议删除“车顶部的排水禁止直排”。

建议更改为:保证空调机组与车顶部安装处无积水。

答:采纳。

71、第九章 空调系统 9.5.4 管路、换热器(1)冷凝器和蒸发器采用铜管铜翅片,结构设计便于压缩空气和水流清洗,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

澄清原因:空调机组制冷时蒸发器表面会有大量的冷凝水析出附着在蒸发器翅片表面,一方面会降低蒸发器的换热效率,同时当送入客室的风从蒸发器吹过时,冷凝水有可能被风带出一起吹入客室。蒸发器采用铜管铜翅片,由于没有亲水膜,增加了风机带水的风险。既有As车辆蒸发器均采用铜管铝翅片加亲水膜材质,建议与重庆既有项目保持一致。

建议更改为:冷凝器采用铜管铜翅片,蒸发器采用铜管铝翅片加亲水膜,结构设计便于压缩空气和水流清洗,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冷凝器和蒸发器采用铜管铜翅片。

72、第十一章 乘客信息系统及乘客安全标识,11.3.5 数字化报站,9)卖方应提供一套能由用户编辑的数字化工作站(提供软件和特殊硬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件:(详见附件)

软件包:图形用户界面;

特殊的外部硬件设备;

扬声器、话筒;

接线盒和电缆;

微机、鼠标;

彩色显示器;

激光彩色打印机;

传送报站数据用的笔记本式电脑。

语言编辑应方便操作,采用wave格式或MP3格式,当编辑完成后可在编辑器上试听。

卖方应负责整个数字化站的正常工作。数字化站的移交工作应与样车移交同时完成。

澄清原因:该设备应属于试验装置范畴。

建议更改为:将数字化工作站明确在”第二十二章试验装置及维修专用工具“章节及附件2 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中。

答:采纳,附件2专用试验设备及维修专用工具表一专用维修工具中增加:数字化工作站,单位“套”,数量“1”。

73、第七章 辅助供电系统 7.4辅助逆变器(DC/AC)(7.4.5基本技术参数)噪声, 噪声都应该满足LPA69dB  相距1米处

澄清原因:根据标准《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IEC61287-1 2014的规定,强迫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噪声等级为N2,即LPA75dB  相距1米处,自然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的噪声等级为N3,即LPA70dB  相距1米处。

建议更改为:自然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70dB  相距1米处;强迫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75dB  相距1米处。

答:采纳。

74、第七章 辅助供电系统  7.5 DC110V蓄电池充电装置(AC/DCDC/DC)(7.5.3基本技术参数)   噪声应该满足LPA69dB(A) 相距1米处。

澄清原因:根据标准《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IEC61287-1 2014的规定,强迫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噪声等级为N2,即LPA75dB  相距1米处,自然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的噪声等级为N3,即LPA70dB  相距1米处。

建议更改为:自然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70dB  相距1米处;强迫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75dB  相距1米处。

答:采纳。

75、第八章 牵引和电制动 8.10牵引逆变器(8.10.1.5)卖方应采取措施尽可能有效降低牵引逆变器的噪声。自然风冷或水冷逆变器的噪声应满足:LPA60dB(A);强迫风冷逆变器的噪声应满足LPA65dB(A)

澄清原因:根据标准《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IEC61287-1 2014的规定,强迫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噪声等级为N2,即LPA75dB  相距1米处,自然风冷的变流器一般选取的噪声等级为N3,即LPA70dB  相距1米处。

建议更改为:自然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65dB  相距1米处;强迫风冷的噪声应满足LPA75dB  相距1米处。

答:采纳。

76、第八章 牵引和电制动  8.12.8.2 受电弓动态监测设备仅安装在列车编组号尾数为“1”的列车上。

澄清原因:附件5供货范围明细表中要求每5列中有1列车上安装,具体在设计联络时确定。与本条要求不一致。

建议更改为:附件5供货范围改为在列车编组号尾数为“1”的列车上安装。

答:采纳。

77、第六章 空气制动系统6.7 基础制动装置(6.7.1 基础制动型式及要求)闸片与车轮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自动调节,闸片方便安装及更换。卖方应提供试验台磨耗寿命试验报告,在纯空气制动的情况下,以及AW2载荷状态下,在试验台上磨耗寿命试验折合成里程时,制动盘磨耗寿命≥1,000,000km,闸片磨耗寿命≥200,000km。同时制动盘和制动闸片相互间性能应合理匹配,具备最佳的摩擦性能。

澄清原因:磨耗量与历程之间的关系,还会受到车辆载荷、电制动能力、运行速度、停车频率、制动级位等因素的影响,AW2载荷下存空气制动试验并不能反映实际使用寿命。在制动盘和闸片的相关标准中,也没有相关要求和定义。同时,供货商反馈国内难以找到检测机构进行用户定制化的磨耗寿命测试。因此,无法提供相关报告。根据已经供货产品运用经验,在电制动功能正常的线路上,制动盘和闸片的寿命可满足上述要求。

建议更改为:闸片与车轮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自动调节,闸片方便安装及更换。卖方应提供满足磨耗寿命的运用业绩或证明文件。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卖方应提供试验台磨耗寿命试验报告。

78、第六章 空气制动系统6.9 制动控制和监视系统(6.9.1 空气制动微机控制单元)(4)空气制动微机控制单元须使实际输出的制动缸压力公差,常用制动时不超过10kPa,紧急制动时不超过20kPa

澄清原因:根据重庆既有As车平台产品经验,空气制动微机控制单元使实际输出的制动缸压力公差一般为±20kPa

建议更改为:(4)空气制动微机控制单元须使实际输出的制动缸压力公差,常用制动时不超过±20kPa,紧急制动时不超过±20kPa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DBJ50T-259-2017《山地城市A型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标准》,空气制动微机控制单元须使实际输出的制动缸压力公差,常用制动时不超过10kPa,紧急制动时不超过20kPa

79、第四章 车门   4.1.4.1总则,(4)⑤检查、存储和传递车门的故障信息,容量不小于256MB

澄清原因:目前重庆既有As车项目使用的故障数据存储容量通常为1MB,能存储1000条信息,满足使用要求。256MB的容量目前没有成熟的产品和业绩,需要重新开发,开发验证周期长、备件也与前期项目不通用,后期备品采购难度也较大。

建议更改为:检查、存储和传递车门的故障信息,容量不小于1MB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检查、存储和传递车门的故障信息,容量不小于256MB

80、第五章 转向架 5.16.1.2 轴承,(3)轴承使用寿命:齿轮轴承应大于2,400,000km

澄清原因:《地铁车辆用驱动齿轮箱技术规范》中规定齿轮箱轴承的设计寿命大于240万公里,但使用寿命不同于设计寿命,重庆既有As车项目轴承使用寿命要求为大齿轮轴承应大于2,400,000km;小齿轮轴承应大于1,200,000km

建议更改为:“轴承使用寿命:大齿轮轴承应大于2,400,000km;小齿轮轴承应大于1,200,000km。”

答:采纳。

81、第六章 空气制动系统  6.2 供风系统(6.2.3 空压机的管理)  主风管压力低时采取安全措施分为3 个等级

澄清原因:实际内容为2个等级,前后矛盾。

建议更改为:主风管压力低时采取安全措施分为2 个等级。

答:采纳。

82、第六章 空气制动系统 6.2 供风系统(6.2.6)供风系统的选择必须由卖方在投标时从潜在供应商中选择三个最知名品牌向买方推荐,买方根据项目执行部分第一章项目管理第13条之规定进行选择。

澄清原因:附件Ⅰ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要求制动系统提供一个潜在供应商,与本条中的要求矛盾。

建议更改为:供风系统的选择,买方根据项目执行部分第一章项目管理第13条之规定进行选择。

答:采纳。

83、第六章 空气制动系统 6.2 供风系统(6.2.7 系统安装及维护要求)空气压缩机弹性元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10

澄清原因:橡胶产品由于其材料本身性质,产品的普遍使用寿命为6年左右时间,根据对国内外弹性元件同类产品的查询,其使用寿命普遍为6年时间。

建议更改为:空气压缩机弹性元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

答:采纳。

84、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3.1电动升弓泵和人工应急升弓装置(脚踏升弓风泵),每列车应各安装一台电动升弓泵和人工应急升弓装置,该设备应轻便、高效、操作便利,电动升弓泵利用蓄电池电源启动,蓄电池电压不低于66V时优先使用电动升弓泵及其控制设备能够正常启动。当总风缸压力为低于受电弓最小升弓压力时,用电动泵能有效地正常升弓。当电动升弓泵故障时采用人工应急升弓装置进行升弓。具体设计联络确定。

澄清原因:重庆既有As车项目每列车的Mp车安装一台电动升弓泵,未设置人工应急升弓泵。

建议更改为:电动升弓泵

每辆Mp车应配置一台升弓泵及其控制设备,应轻便、高效、操作便利,采用蓄电池电源启动,蓄电池电压不低于66V时升弓泵及其控制设备能够正常启动。当总风缸压力为低于受电弓最小升弓压力时,用电动泵能有效地正常升弓。电动升弓泵工作状态在TCMS显示。每套电动升弓泵系统应设置专用压力表。

答:不采纳,详见补遗文件第10

85、第三章 车钩及缓冲器  3.1 总体要求,3.1.1 车钩系统须满足以下关键技术要求,(3)车钩的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弹性元件的寿命至少为10年。

澄清原因:橡胶产品由于其材料本身性质,产品的普遍使用寿命为6年左右时间,根据对国内外弹性元件同类产品的查询,其使用寿命普遍为6年时间。

建议更改为:(3)车钩的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弹性元件的寿命至少为6年。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车钩的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弹性元件的寿命至少为10年。

86、第三章 车钩及缓冲器  3.3 主要部件要求  3.3.1.2  缓冲器,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缓冲器应免维护。缓冲器中橡胶件或其他缓冲元件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列车的大修周期。

澄清原因:橡胶产品由于其材料本身性质,产品的普遍使用寿命为6年左右时间,根据对国内外弹性元件同类产品的查询,其使用寿命普遍为6年时间。

建议更改为: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缓冲器应免维护。缓冲器中橡胶件或其他缓冲元件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列车的架修周期。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缓冲器应免维护。缓冲器中橡胶件或其他缓冲元件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列车的大修周期。

87、第四章 车门   4.1.3.4故障隔离,每个车门都配有一个手动操作的隔离装置。隔离装置为机械式,可在车内外操作。车门关闭后,隔离装置才能动作。当车门不能关闭并进入锁闭状态或者发生故障时,乘务员可用钥匙操纵隔离装置。

澄清原因:“车门关闭后,隔离装置才能动作”与“当车门不能关闭并进入锁闭状态或者发生故障时,乘务员可用钥匙操纵隔离装置”两句话矛盾。为保证安全,车门关闭之后才能进行隔离操作。

建议更改为:每个车门都配有一个手动操作的隔离装置。隔离装置为机械式,可在车内外操作。车门关闭后,隔离装置才能动作。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每个车门都配有一个手动操作的隔离装置。隔离装置为机械式,可在车内外操作。车门关闭后,隔离装置才能动作。当车门不能关闭并进入锁闭状态或者发生故障时,乘务员可用钥匙操纵隔离装置。

88、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5.3 车体结构试验,★车体结构试验除应符合《铁道车辆 客车车体结构 载荷试验方法》JIS E 71052006的相关规定(型式试验)外,枕梁部位还应进行1000万次疲劳试验。由卖方提出具体的载荷工况以及实验条件要求,买方核准确认。

车体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淋雨试验(例行试验)。

车体壳体的型式试验需进行以下项目的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车体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淋雨试验(例行试验)。

澄清原因:车体壳体就是车体结构完成后的状态,淋雨试验要求重复。

建议更改为:★车体结构试验除应符合《铁道车辆 客车车体结构 载荷试验方法》JIS E 71052006的相关规定(型式试验)外,枕梁部位还应进行1000万次疲劳试验。由卖方提出具体的载荷工况以及实验条件要求,买方核准确认。

车体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淋雨试验(例行试验)。

答:采纳。

89、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0.8 —司机室附属件,清障工具放置柜(箱),具体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澄清原因:由于重庆既有As车司机室内空间较小,在司机台内有空间放置小工具箱和背包,建议不单独设置储物柜。

建议更改为:建议删除本条要求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清障工具需设置放置柜(箱),具体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90、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0.2 设备布置(2)座椅的测试满足《车体及车体部件的载荷》UIC566标准的相关试验。司机室座椅与司机室屏柜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400mm,应便于司机室顺利通过,具体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澄清原因:根据目前既有As车项目司机室设备布置,司机室座椅与司机室屏柜之间的间隙最大能做到不小于300mm

建议更改为:司机室座椅与司机室屏柜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300mm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司机室座椅与司机室屏柜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400mm,应便于司机室顺利通过,具体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91、招标文件车辆防火 ,招标文件中1.5.3.1/2.3.3.1/2.7.1/2.9.111/17.16.1/17.19条款中防火标准不统一,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澄清原因:本项目防火标准建议统一规定为:车辆整车及各零部件防火要求应符合《铁路车辆防火保护措施》DIN5510或《英国轨道车辆材料防火测试》BS6853或《铁路应用--铁道车辆防火》EN45545或等同国际标准的相应等级。

答:采纳。

92、第一章 基本技术条件 1.4.3 列车故障运行能力,(36辆编组的列车有1/2的辅助电源退出运行时,能自动切除列车该动力单元中每辆车的1/2的空调负载后,列车仍能维持正常运行。

澄清原因:列车有1/2的辅助电源退出运行时,要保证切除1个动力单元的空调负载后列车正常运行,根据目前As车项目,辅助容量无法满足要求,需要增加单个辅助容量,会导致辅助电源箱重量和尺寸增加,影响整个车辆底架布局。

建议修改为:(36辆编组的列车有1/2的辅助电源退出运行时,能自动切除列车每辆车的1/2的空调负载后,列车仍能维持正常运行。

答:采纳。

93、第一章 基本技术条件  1.6.10 照明,在车内离地板面高800mm处的照度大于250lx。第十三章 照明、蓄电池及其他设备  13.1.1.5 照度  客室内照明强度应该一致,而且在离地板高800mm处照度不低于250lx,最低值不低于250l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

澄清原因:重庆既有As车客室的照度要求为:客室内照明强度应该一致,而且在离地板高800mm处照度不低于200lx,最低值不低于150l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为保证平台产品的一致性

建议更改为:客室内照明强度应该一致,而且在离地板高800mm处照度不低于200lx,最低值不低于150l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客室内照明强度应该一致,而且在离地板高800mm处照度不低于250lx,最低值不低于250l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

94、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2.1 总则,(1)风挡应为使用寿命不低于12年或一个大修周期的成熟产品。密封橡胶件等非金属材料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澄清原因:橡胶产品由于其材料本身性质,产品的普遍使用寿命为6年左右时间,我公司根据对国内外同类橡胶产品的查询,其使用寿命也普遍为6年时间。

建议更改为:(1)风挡应为使用寿命不低于12年或一个大修周期的成熟产品。密封橡胶件等非金属材料使用寿命应不低于6年。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风挡应为使用寿命不低于12年或一个大修周期的成熟产品。密封橡胶件等非金属材料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95第二章 车体及贯通道  2.12.1 总则,贯通道风挡底部设泄水孔。贯通道气密性试验满足CTJ353要求。

澄清原因:CTJ353标准对气密性的要求为:贯通道内空气压力从3600Pa降至1350Pa的泄露时间不应少于18s。如要求贯通道达到CTJ353规定的气密性要求,贯通道风挡底部不能设泄水孔。因此,贯通道底部设泄水孔和满足CTJ353规定的气密性要求互相矛盾,只能满足其中的一条要求。重庆既有As车贯通道风挡均在底部设有泄水孔,建议与既有As车保持一致。

建议更改为:(11)贯通道风挡底部设泄水孔。或贯通道气密性试验满足CTJ353要求。

答:采纳。

96、第一章 基本技术条件 1.3.1车辆主要结构尺寸(1.3.1车体)

车体  车辆基本长度

Mc车                             20300mm

MpM车                          19300mm

  车辆长度(车钩连接面之间长度)

Mc车                             21000mm

MpM车                          20000mm

澄清原因:Mc车车辆基本长度和车辆长度数据为5km/h碰撞吸能时的数据,碰撞吸能要求增加后车辆基本长度和车辆长度进行了调整。

建议更改为:

车体

  车辆基本长度

Mc车                             20382mm

MpM车                          19300mm

  车辆长度(车钩连接面之间长度)

Mc车                             21170mm

MpM车                          20000mm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车辆主要结构尺寸数据符合DBJ50T-259-2017《山地城市A型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标准》。

97、(一)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12.2.1 备品备件的类型及数量,第一类是免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备品备件。用于车辆调试、试验及试运营20万公里内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其品种、规格、数量等在买方提出的第一类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详见附件1 第一部分)的基础上,由卖方补充、完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在设计审查时,由卖方与买方协商后确定。

建议修改为:备品备件的类型及数量,第一类是免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备品备件,其品种、规格、数量等在买方提出的第一类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详见附件1 第一部分)的基础上,由卖方补充、完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在设计审查时,由卖方与买方协商后确定。

答:删除“用于车辆调试、试验及试运营20万公里内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

98、(一)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1.2.2.1备品备件的类型及数量,第一类是免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备品备件。用于车辆调试、试验及试运营20万公里内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其品种、规格、数量等在买方提出的第一类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详见附件1 第一部分)的基础上,由卖方补充、完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在设计审查时,由卖方与买方协商后确定。

第二类是买方维修用备品备件。具体要求如下:①按不少于合同设备总价的3%进行备品备件的提报。②买方已确定采购的第二类备件清单(具体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投标时应对其单价及总价单独列出。③在买方提出的第二类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的基础上,由卖方补充、完善提出详细的备品备件推荐清单,清单应详细到每个子系统的最小可更换单元,清单中包含备品备件的厂家、型号及单价。最终的清单由买方在设计审查时,在备品备件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确定。

第三类是选购类备品备件。指在可能发生的一次偶然事故后,需要快速更换的备品备件。由投标商提出建议清单、单价和总价,经业主确认的采购项将计入合同总价内。

各种车辆集成系统备品备件,必须提供详细的图号、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的中英文对照表,方便在运营阶段买方维护采购。

澄清原因:根据该章节的备品备件需求描述,所提出的“不少于合同设备总价的3%进行备品备件”与招标文件附件中明确的备品备件清单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即:招标文件备品备件的清单总价不能完全与合同总价的3%对应,但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执行。

建议修改为:备品备件按合同总价的3%执行,具体备品备件清单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第二类是买方维修用备品备件,按不少于合同设备总价的3%进行备品备件的提报。

99、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15.2 如果承包方在收到业主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承包方接受。如承包方未能在业主发出索赔通知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业主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业主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业主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承包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澄清问题:建议修改为:“如果承包方在收到业主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承包方接受,业主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承包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果承包方在收到业主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承包方接受。如承包方未能在业主发出索赔通知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业主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业主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业主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承包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00、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第2.3款第(1)项约定:“应由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车辆设备集成工程所需的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和功能,但“指定供货项目”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予承诺的,该部分设备和功能由本项目卖方提供。本项目卖方对车辆性能以及新车在中国国内、外采购的配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服务及交货期等承担全部责任;”

澄清问题:“指定供货项目”的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予承诺的设备和功能具体包括哪些,如果由卖方提供,价款数额多少,如何结算。此外,上述条文约定卖方就买方指定供货项目的质量、性能、服务及交货期等承担全部责任,请确认卖方是否同意上述条文内容。

答: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指定供货项目”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予承诺的,该部分设备和功能由本项目卖方提供。本项目卖方对车辆性能以及新车在中国国内、外采购的配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服务及交货期等承担全部责任;”

101、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2.3 6)卖方与买方签订车辆采购合同。同时,与买方共同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指定供货项目”中标人签订“指定供货项目”供货合同,卖方须对车辆(含电气牵引系统)的供货工期、服务、质量等负全责;

澄清问题:通常“指定供货项目”指的是电气牵引系统,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电气牵引系统由卖方单独采购和签订采购合同,并对车辆(含电气牵引系统)的供货工期、服务、质量等负全责。

答:采纳。

102技术部分要求提供关于遵守车辆设备及现场安全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6,但附件16实际是车辆完工检验报告格式;

答:《关于遵守车辆设备质量及现场安全处罚的承诺书》详见答疑补疑文件附件I

 

二、补遗文件

1.本项目限价为:招标最高总限价为:******00元(大写:壹拾伍亿叁仟肆佰零贰万元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财务要求”款,修改为:“投标人2015年~2019年度每年均不亏损201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均不亏损。提供:2015年~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签字盖章页,且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投标人业绩”款,修改为:“2015年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线路的电动客车供货业绩,单个业绩供货160辆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含封面、协议书及盖章页)及用户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款,修改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采购合同1个及以上。投标时,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尚未开通试运营的项目任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业绩合同(若合同上未明确项目经理,须提供买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未任职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②技术经理”款,修改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业绩合同(若合同上未明确技术经理的,还须提供买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主管设计师”款,修改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业绩合同(若合同上未明确技术经理的,还须提供买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第(1)”修改为“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须是原件;其余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除补遗文件第2款至第6款中说明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外,其他部分不作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如投标人在上述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即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8.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一)1.1工程概况,原内容:初期配车数为37列222辆,编组方式为5动1拖编组,初期、近期为6辆编组,远期为7辆编组。现修改为:列车8辆编组作为未来客流需要时的预留方案。

扩展8辆编组方式为:+Mc-Mp-M+Mp-M+M-Mp-Mc+

9.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2.1线路参数中的最小平面曲线半径要求。

原内容

线路

一般(m)

困难(m)

正线(V≤80km/h)

300

250

联络线、出入线

200

150

正线(80km/h <V≤100km/h)

450

400

注:除同心圆曲线外,曲线半径应以10m的倍数取值

现修改为:

线路

一般(m)

困难(m)

正线(V≤80km/h)

300

250

联络线、出入线

200

150

正线(80km/h <V≤100km/h)

450

400

注:除同心圆曲线外,曲线半径应以10m的倍数取值

车场线在一般条件下为110m、困难条件下为110m的最小平面曲线半径。

10.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2.13.1 原内容:每列车应各安装一台电动升弓泵和人工应急升弓装置,……修改为:每列车应各安装一台电动升弓泵和人工应急升弓装置,一台Mp1车加电动升弓泵,另一台Mp2车加人工应急升弓装置,……

11.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5.19.1原内容:轮缘润滑系统采用干式润滑装置,卖方应根据选用的润滑装置合理安排装车位置及数量,确保25%的列车安装干式润滑装置(每列车安装12套),并能经济、有效地减小轮轨之间的磨损。修改为:轮缘润滑系统采用干式润滑装置,卖方应根据选用的润滑装置合理安排装车位置及数量,确保每列车安装25%的干式润滑装置(每列车安装12套),并能经济、有效地减小轮轨之间的磨损。附件5清单关于干式润滑装置数量为12,单位“套”。

12.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三)第四章1.6.3 原内容: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技术规格书和供货范围不符或合同设备材料和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双方须记录并签字确认,……修改为: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技术规格书和供货范围不符或合同设备材料和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买方、卖方和监理须记录并签字确认,……

13.技术部分目录(二)1.2.2供电系统。

原内容:

隧道内正线接触网高度          正常条件下4220mm,困难条件下4180m   

地面或高架正线正常条件下接触网高度   宜为4600mm,困难条件下4400m

修改为

隧道内正线接触网高度      正常条件下4220mm,困难条件下4180mm。

地面或高架正线正常条件下接触网高度  宜为4600mm,困难条件下4400mm。

14.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1.1 概述。原内容:列车采用五动一拖六辆编组。列车最高速度100km/h。修改为:列车采用五动一拖六辆编组。列车构造速度110km/h最高运行速度100km/h。

15.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2.1线路参数  最小竖线半径要求。原内容:最大坡度(线路设计标准):区间正线坡度不宜大于45‰,困难地段可采用50‰;联络线、出入线的最大坡度不应大于50‰;正线露天线路及洞口以内100m以内线路坡度不宜大于35‰。当采取防雨雪措施时,并通过技术论证,坡度不应大于50‰。各种最大坡度值均不应计入各种坡度折减值。

最大坡度(线路设计标准):区间隧道正线坡度不宜大于45‰,困难地段可采用50‰;联络线、出入线的最大坡度不应大于50‰;洞口以内100m及露天地面线和高架线不宜大于35‰。各种最大坡度值均不应计入各种坡度折减值。线路长大陡坡地段,不与平面小曲线半径重合叠。修改为:最大坡度(线路设计标准):区间正线坡度不宜大于45‰,困难地段、联络线、出入线的最大坡度不应大于50‰;正线露天线路及洞口以内100m以内线路坡度不宜大于35‰。当采取防雨雪措施时,并通过技术论证,坡度不应大于50‰。各种最大坡度值均不应计入各种坡度折减值。

16.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2.9.5.1客室座椅 原内容:客室内设置花纹不锈钢乘客座位,沿车厢纵向布置,具体方案设计联络确定。修改为:客室内乘客座位采取花纹压窝不锈钢防滑方案按重庆市既有As车型布置原则执行,具体方案设计联络确定。

17.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5.15基础制动单元 原内容

为保证大坡道区段的粘着利用,需在每个车上加装撒砂装置,具体安装方案在投标文件提出,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动车转向架和拖车转向架的基础制动装置均采用轮盘制动,每个转向架安装有4套制动夹钳。带停放制动功能的单元制动缸数量由卖方计算确定。每个车轮装设带有增粘功能的踏面清扫装置。

同时,为保证大坡道区段的粘着利用,需在每个车上加装撒砂装置,具体安装方案和控制方案在投标文件提出,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修改为:为保证大坡道区段的粘着利用,需在每个车上加装撒砂装置,具体安装方案在投标文件提出,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动车转向架和拖车转向架的基础制动装置均采用轮盘制动,每个转向架安装有4套制动夹钳。带停放制动功能的单元制动缸数量由卖方计算确定。每个车轮装设带有增粘功能的踏面清扫装置。

18.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6.4.3紧急制动实施的要求 原内容:7)每个司机室左右两侧侧墙上应分别设置一个紧急制动按钮。修改为:紧急制动按钮分别设置在每个司机室左右两侧侧墙上和司机台上。

19. 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6.9.10管路系统  原内容:压缩空气管路应采用不锈钢或铜材料,允许采用无螺纹管接头。修改为:压缩空气管路应采用不锈钢或铜材料,采用无螺纹管接头。

20.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第十四章 车辆组装以后的检查和试验 增加:车辆组装以后的检查和试验报告含50‰坡道的能力计算报告及等效试验报告

21.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9.1.6.4  原内容: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各主要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系统: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转向架、TCMS系统、蓄电池、受电弓等)的安全认证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增加:“牵引系统”的安全认证文件。

22.招标文件附件1 各子系统的主要部件清单中增加:序号26“牵引系统”。

23.第二卷技术部分附件5供货范围明细表中增加:牵引系统明细表,见附表。

24.第二卷技术部分附件13主要部件清单中增加:牵引系统。

25.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21.3车辆与车载通信系统的接口。 不含民用wifi系统。

26.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7]39号)(含附件)条款,均按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含附件)执行。

27.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一)1.2.2.1备品备件的类型及数量原内容:第一类是免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备品备件。用于车辆调试、试验及试运营20万公里内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删除:用于车辆调试、试验及试运营20万公里内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

28.服从《关于车辆设备质量处罚及现场安全事件处罚的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I

29.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商务部分 ”中“(六)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以本次发布的附件II为准。

30.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3.3.3 蓄电池箱  原内容:2)蓄电池采用酸性免维护蓄电池,蓄电池应该是环保、节能、阻燃、防爆产品且必须满足相关的标准要求,须在国内轨道交通车辆上拥有成熟的项目经验和批量使用业绩。(9)如果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检查蓄电池液面的,需满足在蓄电池箱体中即能方便进行液面检查的要求;修改为:(2)蓄电池采用碱性镉-镍蓄电池,须在国内轨道交通车辆上有成熟的项目经验和批量业绩。(9)蓄电池内置集中加液系统,加液等维护操作应当方便快捷,配有自动加液设备,加液操作过程全自动化,简便,1人可操作。

31.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3.3.4 蓄电池  原内容:1)寿命:不小于12年;总容量:不小于360Ah;蓄电池厂家应在设计联络阶段提供蓄电池寿命的详细说明文件。(2)维护量小,要求年检以下的规程(不包含年检)中只需进行简单的清洁与检查。卖方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供买方确认。修改为:(1)寿命:不小于15年;总容量最小值在设计联络是明确;蓄电池厂家应在设计联络阶段提供蓄电池寿命的说明文件。(2)维护量小,维护频率不低于:每2年加液一次,每5年进行电池激活。增加:5)蓄电池重量轻量化以及模块化设计,最大程度满足车辆轻量化设计理念。(6)蓄电池符合IEC60623:2017。

32.第二卷技术部分目录(二)17.7 蓄电池外壳及蓄电池箱材料  原内容17.7.2 蓄电池单节外壳采用非金属材料制成,应用半透明材料,方便目测液面,满足17.16的阻燃性、低烟和无毒等要求。

修改为17.7.2 蓄电池外壳采用非金属材料制成,蓄电池内置集中加液系统,加液等维护操作应当方便快捷,配有自动加液设备,加液操作过程全自动化,简便,1人可操作,满足17.16的阻燃性、低烟和无毒等要求。删除:17.7.4 在外壳表面应标记液面应处位置的刻度范围。

33.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1710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


 

 

附表:牵引系统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各车数量

每列总数

备注

Mc

Mp

M1

M2

Mp

Mc

1

避雷器

 

2

 

 

2

 

4

 

2

熔断器箱(含熔断器及熔断后的信号反馈设备

 

2

 

 

2

 

4

 

3

VVVF逆变器箱(含功率单元、门控单元、滤波电容器、三相隔离接触器、电流及电压传感器等)

1

2

2

2

2

1

10

 

4

高压电器箱1(含高速断路器、线路接触器、充电电阻、放电电阻、主电路接地开关、主隔离开关MS、三位置(库用、断开、运行)高压选择开关、熔断器、车间电源插座、差分电流传感器等

 

1

 

 

1

 

2

 

5

高压电器箱2[含高速断路器、线路接触器、充电电阻、放电电阻、主电路接地开关、主隔离开关MS、辅助母线接触器]

 

 

1

1

 

 

2

 

6

滤波电抗器箱1

 

1

 

 

1

 

2

 

7

滤波电抗器箱2

 

 

1

1

 

 

2

 

8

牵引电动机(含速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插头、插座)

2

4

4

4

4

2

20

 

9

牵引电机电缆连接器(含插头和插座)

2

4

4

4

4

2

20

 

10

过压吸收电阻箱1

1

 

 

 

 

1

2

 

11

过压吸收电阻箱2

 

1

1

1

1

 

4

 

12

高压连接器

 

 

 

 

 

 

 

 

包含12.1~12.3

12.1

高压连接器(用于辅助母线的跨车线120mm2

 

1

2

2

1

 

6

 

12.2

高压连接器(Mc车牵引逆变器、充电机、网压信号线的跨车线3x95+35 mm2

1

2

1

1

2

1

4

 

12.3

高压连接器(用于M牵引系统及辅助逆变器的跨线3×95mm2

 

1

1

1

1

 

4

 

13

接地线汇流排(用于汇流排至接地装置接线)

1

2

2

2

2

1

10

 

14

司机控制器(含主控、方向手柄、钥匙等)

1

 

 

 

 

1

2

 

15

接地装置

2

4

4

4

4

2

20

 

16

电网电压表(含传感器)

1

 

 

 

 

1

2

 

17

电动机电流表(含传感器)

1

 

 

 

 

1

2

 

18

辅助逆变器(、滤波电容器放电开关、滤波电容器、功率单元、控制单元、自诊断系统、I/O接口、AC380/220V三相四线输出端子等)

 

1

1

1

1

 

4

 

19

DC110V充电装置

1

 

 

 

 

1

2

 

20

接地开关箱(含高压辅助电路接地开关、控制电路接地开关等)

1

1

1

1

1

1

6

 

21

辅助母线接触器箱

 

 

1

1

 

 

2

 

22

DC110V/DC24V 变流器模块

2

 

 

 

 

2

4

 


附件I

服从《关于车辆设备质量处罚及现场安全事件处罚的规定》的承诺书

致: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交十八号工程车辆电气牵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中,能有幸使用我公司产品,我公司将严格服从贵司《关于车辆设备质量处罚及现场安全事件处罚的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承诺人盖章:                   

 

 

 

 

 

 

 

附件II

格式V-10.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一、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万元

 

 

 

 

 

二、经营资金

 

 

 

 

 

 

1.固定资产

万元

 

 

 

 

 

2.流动资金

万元

 

 

 

 

 

三、货币资金

万元

 

 

 

 

 

四、应收及预付款

万元

 

 

 

 

 

五、预收及应付款

万元

 

 

 

 

 

六、实际完成产值

万元

 

 

 

 

 

七、实际利润总额

万元

 

 

 

 

 

八、反映企业管理水平指标

 

 

 

 

 

 

1.流动资金周转率

 

 

 

 

 

2.企业偿还能力(资产负债率)

%

 

 

 

 

 

其中: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注:本表后附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答疑和补遗文件(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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