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重庆市涪陵区货物包(CQFLH20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6日)
项目标段名称 |
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重庆市涪陵区货物包(CQFLH20001)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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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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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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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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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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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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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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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重庆市涪陵区虎图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00 |
合同签订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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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陕西冠翔科工贸有限公司 |
******.00 |
合同签订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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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 重庆市涪陵区虎图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与所提供的能力相似的产品已经生产至少5年;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提供了经销授权的文件。投标人还满足以下要求:过去三年最低年均营业额为人民币19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产满足人民币8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第二名 陕西冠翔科工贸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与所提供的能力相似的产品已经生产至少5年;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提供了经销授权的文件。投标人还满足以下要求:过去三年最低年均营业额为人民币19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产满足人民币8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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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因不响应或不能满足资格而被拒绝的投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双双农机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1、所投产品“植保无人机”的制造商为“山东久天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公司成立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至今生产年限不足5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资格标准”中第3条“技术经验:与所提供的能力相似的产品已经生产至少5年”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两份购销合同,其中一份购销合同乙方(买受人)为“重庆市富牌农机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小写为“******元”,大写金额为“壹佰万零柒仟贰佰元整”,合同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乙方盖章单位为“重庆富庆农机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名称不一致。该合同真实性存疑; 3、所投产品“收割机”的《推广鉴定报告》中“作业小时生产率”为“0.2-0.4hm2/h”,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3.技术规格”中“5.收割机”关于“作业小时生产率(hm2/h):0.2~ 0.53(直立干田作物时)”的要求; 综上所述,重庆市涪陵区双双农机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节第33款及第36款的规定,其投标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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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商务、技术、资格合格,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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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刘仁强,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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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