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答疑
现将“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答疑内容如下:
质疑1:除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格式中明确要求盖章的部分外,其余资料(比如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人员证书、获奖证书、社保证明、图审合格证明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是否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答:1、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格式执行。
质疑2:(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2)企业资质信誉: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民用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得1分,最高可得3分。
1、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为卫生建筑,建议将“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修改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或卫生建筑)”。
2、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成立于1985年7月,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请明确颁奖单位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否满足要求?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资质信誉中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2)人员要求3、项目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民用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得0.5分,本项最高可得1分。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卫生建筑,建议将“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修改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或卫生建筑)”。
2、请明确颁奖单位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否满足要求?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资质信誉中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共用?
答: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2)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时,相同业绩均可纳入相对应的评分项目中。
(七)招标文件73也提到“以第一方案作为深化基础方案,提取第二、第三方案优点”,请提供相应方案资料。
答:相关方案资料及其他资料已随补遗内容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八)对于本次提交的技术文件没有规定。比如文本规格,图纸要求,张数上限等。
答:本项目技术部分要求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和“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看。
(九)招标文件72页对于医院功能的楼层及一期包含哪些功能都有详细描述,投标人是否可以进行优化调整一期二期建设内容,是否可以优化调整所在楼层。
答: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内容”情况下投标人设计内容可以对本项目面积和楼层做出优化,但不能调整一期二期的建设内容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十)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有提交成果的清单要求,技术方案是否有现场述标环节?
答:本项目技术部分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部分内容不进行现场述标。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评标办法中“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请问本次投标是否有相关名单?
答:本项目“投标人红名单”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提及开标地点及纸质标书要求,请问本项目投标人是否参与现场开标以及是否需要纸质标书?
答:请投标人仔细查看招标文件内容,已明确开标地点和投标要求。
(十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要求及内容中关于一期功能要求中的各类功能的相关要求(面积及手术室数量等)在不缺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调整?
答: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内容”情况下可以对一期功能要求中的各类功能的相关要求(面积及手术室数量等)进行调整。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十四)本项目第二章第六条中要求的医疗工艺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未体现,可否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
答:医疗工艺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3:(一)、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6.其他要求:电气工程专业设计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请问此处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是否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答:本项目电气工程专业设计人员提供注册电气类工程师的注册证。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二)、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6.其他要求(2)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下属分支机构人员,且社保由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缴纳养老保险。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2)企业业绩:
1、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资审业绩除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0万平米以上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增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1、请明确此条设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2、若需业绩需中标公示截图,但因业绩为EPC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里未体现设计单位名称,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里有体现设计单位名称,此类业绩是否满足要求?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
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的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并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业绩(医院)增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请明确此条设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为: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可以提供图审合格书,合格书显示预制率合格,是否满足此条要求?
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3、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并含获得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医院)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1、绿建标识证书上有建筑面积,请明确此条设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设计标识证书扫描件?
答:是的,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2、请明确是否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期间只要获得过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证书的业绩,即使证书有效期已过均满足要求?
答:获取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即可。
质疑4:招标公告附件只有招标文件 无项目原始地形图、红线图、方案征集设计文件等 无法编制技术部分
答:相关方案资料及其他资料已随补遗内容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质疑5: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中医疗工艺负责人可为投标人未完成本项目的外聘人员,其提供的业绩证明可否为非投标人业绩,需明确。
答:医疗工艺流程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该项目专业性较强,随机抽取专家对医院需求是否完全理解?随机抽取专家是否对招标人使用要求、未来发展规划评估技术分值?
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3. 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废标处理”第2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本项目前期方案征集设计单位是否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答:未查到相关禁止性规定。
4.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不合理,本工程为医疗建筑,项目复杂程度高且规模较大,应加大方案分值以体现医疗建筑总体规划、医疗工艺流程、建筑方案重要性,为招标人选取优质设计单位提供较大权重分值,而方案分值只有25分,不合理。
答:已对设计方案的分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5.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1条:2016年至今10万平米以上的医院业绩要求3个才能得满,医院建筑10万平米以上规模较大,国内只有少部分设计单位有此业绩,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或仅得1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198170㎡,建设规模较大,质量要求高,且业绩规模标准未超过总体的四分之三,符合重庆市招标项目相关业绩要求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6.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2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的完成建筑面积 5 万平米以上并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业绩(医院)增加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目前新建医院不多,含装配式医院更少,排他性较为明显.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建设属于公共医疗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98170㎡,遵循国家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等要求,且商务部分加分中需投标人提供“装配式建筑设计业绩(医院)”是为了本项目后期建设提供保障。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7.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3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建筑面积 5 万平米以上并含获得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医院)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国内只有少部分设计单位有此业绩,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198170㎡,建设规模较大,质量要求高,且业绩规模标准未超过总体的四分之三,符合重庆市招标项目相关业绩要求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8.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企业资质信誉:“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民用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得 1 分,最高可得 3分。”医院属于特别复杂类建筑,实施周期较其他公共建筑长,且申报国家级奖项需要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才能进入评审阶段,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资质信誉中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9.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人员要求第1~3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职称、国家级获奖)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或仅能得少量分值,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198170㎡,属于公共医疗建设项目,遵循国家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等要求,工程规模和工艺要求均是满足国家招标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排他性。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6: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人员要求第1~3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职称、国家级获奖)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或仅能得少量分值,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198170㎡,属于公共医疗建设项目,遵循国家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等要求,工程规模和工艺要求均是满足国家招标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7: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企业资质信誉:“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民用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得 1 分,最高可得 3分。”医院属于特别复杂类建筑,实施周期较其他公共建筑长,且申报国家级奖项需要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才能进入评审阶段,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资质信誉中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和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设计类奖项(医院)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8: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3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建筑面积 5 万平米以上并含获得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医院)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国内只有少部分设计单位有此业绩,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98170㎡,且属于大型公共医疗项目,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和招标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9: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3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建筑面积 5 万平米以上并含获得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医院)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国内只有少部分设计单位有此业绩,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98170㎡,且属于大型公共医疗项目,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和招标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0: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2条:“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的完成建筑面积 5 万平米以上并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业绩(医院)增加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目前新建医院不多,含装配式医院的更少,排他性较为明显,应取消本项评分。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建设属于公共医疗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98170㎡,遵循国家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等要求,且商务部分加分中需投标人提供“装配式卫生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是为了本项目后期建设提供保障。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1: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第1条:2016年至今10万平米以上的医院业绩要求3个才能得满,医院建筑10万平米以上规模较大,国内只有少部分设计单位有此业绩,此条绝大部分(包括重庆本地)大型设计单位均不能得分或仅得1分,具有明显排他性。
答: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198170㎡,建设规模较大,质量要求高,且业绩规模标准未超过总体的四分之三,符合重庆市招标项目相关业绩要求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2: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不合理,重报价轻方案,本工程为医疗建筑,项目复杂程度高且规模较大,应加大方案分值以体现医疗建筑总体规划、医疗工艺流程、建筑方案重要性,为招标人选取优质设计单位提供较大权重分值,而目前方案分值只有25分,不合理;
答:整体评审分值构成符合国家招标法和重庆市招投标相关规定,并对设计方案的分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废标处理”第2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本项目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答:未查到相关禁止性规定。
质疑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该项目专业性较强,结合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随机抽取专家对医院的现状和设计需求是否完全理解?随机抽取专家是否能从招标人使用角度、医院发展规划评估技术部分?
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质疑15: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中医疗工艺负责人可为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外聘人员,其提供的业绩证明可否为非投标人业绩,需明确。
答:医疗工艺流程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16:未提供项目前期概念方案,无法开展方案深化设计的投标工作。
答:相关方案资料及其他资料已随补遗内容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质疑17:请问下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是在哪里下载?
答:相关方案资料及其他资料已随补遗内容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质疑18:请问没有方案如何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请业主补充。
答:相关方案资料及其他资料已随补遗内容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补遗如下,当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内容为准:
1、原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和项目总投资内容作废,现重新发出招标文件中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和项目总投资,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100㎡(约93.15亩),总建筑面积198170㎡,其中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100m2(约37.6亩),总建筑面积85678m2(其中地上建筑56778m2,地下车库28900m2),规划病床位400张,停车位数848个(地上25个,地下823个)。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中心、综合住院楼,配套建设停车场、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106779.26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6.其他要求(1)专业负责人:⑤电气工程专业设计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调整为“6.其他要求(1)专业负责人:⑤电气工程专业设计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类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改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方案》名称均改为《设计方案》。
5、现重新发出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相关内容及格式,具体内容详见补遗补遗发出的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企业业绩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医疗工艺流程设计负责人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并含获得绿建二星及以上标识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只需提供行主管部门或业协会颁发的设计标识证书扫描件即可。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作废,现重新发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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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 的原则排序;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原则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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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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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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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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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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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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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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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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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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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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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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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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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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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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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2.投标总报价不得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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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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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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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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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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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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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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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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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6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设计方案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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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概念方案的优化设计大纲 |
设计愿景及设计理念(2分) |
对项目的理解深刻,设计愿景清晰合理(0-1分) 设计理念先进,符合医院发展方向(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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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布局(5分) |
与城市关系好,符合总体规划要求(0-1分) 功能分区合理、感染科位置合理(0-1分) 交通组织合理、总图交通便捷、顺畅(0-1分) 分期建设可实施性强、建设期相互影响更小(0-1分) 地形、地势分析准确全面,场地标高确定合理,经济可行。(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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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区与内部交通(6分) |
功能策划科室齐全,面积合理(0-2分) 各功能科室楼层分布合理,功能紧密的科室联系方便(0-2分) 流线组织顺畅,内部交通清晰,室内空间方向感强(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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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置与医疗工艺 (13分) |
平面布置符合医疗工艺要求。(0-3分) 平面图纸表达清晰,设计深度较好。(0-3分) 洁污、医患、人车等路线清楚,符合院内感染控制相关标准和流程要求。(0-3分) 重视医院各类人员包括患者、患者家属、陪护、医护人员、访客及其他人员对建筑空间需求;满足他们在医疗、生活、交流、休息等多方面的需求。(0-2分) 柱网层高设置合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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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可行性与合理性 (4分) |
结构方案设计合理(0-1分) 设备系统选择及主要机房位置合理(0-1分) 消防、节能、绿色建筑等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0-1分) 整体方案有效地控制造价,确保方案的经济性(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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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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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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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总报价中(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再与最高限价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过程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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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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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 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 2.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规定并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顺序按先技术、后商务、再报价的顺序进行评审。 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4.对设计方案、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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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1) |
设计方案30分 (A) |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招标文件中设有设计方案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应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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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2) |
商务部份10分(B) |
企业业绩(5分) |
1、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资审业绩除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0万平米以上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增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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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5分)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担任过10万平米以上的卫生建筑项目设计负责人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2分。 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图审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勘察设计大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3、任一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可得2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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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3) |
投标报价60分 (C) |
投标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先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所有计算及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7.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改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因本项目相关方案资料在上传系统中出现错误,未能同时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发出时同时发出,现已将方案资料随补遗内容发出,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10、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废标处理中“(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新增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内容“四、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行情况对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1)一期功能要求中的各类功能的相关要求(面积及手术室数量等)进行调整;(2)本项目面积和楼层做出优化,但不能调整一期二期的建设内容及其他要求”。
12、原开标时间:2021年3月5日10:00时调整至2021年 3月 24日 10 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0时调整至2021年 3月 24日 10 时;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医院
代理业主: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5日
[******************]九龙坡区中医院迁建项目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CQCF
地形规划图.rar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初设招标技术资料.zip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