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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18A0248),对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康复技术实训基地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分包号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分包1 |
67 |
1.3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分包2 |
75 |
1.5 |
单位自筹资金,140万元。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00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 时。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指定标室。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346******3649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0******0081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网址:******)。交易中心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一)采购人: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
联系人: 潘 银
手 机:******
地址:涪陵新区太白大道1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交易中心服务电话:******
(四)投标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五)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交易中心咨询或提出质疑。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接件”处(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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