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评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 2 月 25 日——2021年 3 月 1日)
项 目 名 称 |
合川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综合楼及厂房)设计招标(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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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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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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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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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金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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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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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复评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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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办理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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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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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25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25 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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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