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景观
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环[2019]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芋荷湾村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园林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园林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6727.86平方米,新建景观坐凳、停车位、运动场、景观廊架、景观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给水管线和雨水排水管线。照明工程,安装庭院灯、球场灯、壁灯、埋地投光灯及草坪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种植土回填、栽种乔木、灌木、地被灌木及铺种草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景观设计施工图、施工文件及图纸答疑所涵盖的环境景观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建议、景观铺装、绿化种植、建筑小品、水电安装及运动场地等施工内容,以及绿化保活和养护。
2.5 工期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93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不少于1个;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9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29日14 时 30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芋荷湾村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507室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