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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油田分公司卫11储气库地面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油田分公司卫11储气库地面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原油田分公司卫11储气库地面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原油田分公司卫11储气库地面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
2.3建设规模:库容量10.09×108m3,工作气量5.08×108m3。设计注气能力 680×104 m3/d,采气能力1000×104 m3 /d,注采气运行压力9~25MPa。(以批复的基础设计为准)
2.4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688.18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160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该项目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设计成果数字化移交、工程交工以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业绩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A1级、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GC1级,压力容器A1级)。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施工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GA1、工业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甲级、GC1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总库容≥5亿立方米的地下储气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③2015年以来有地下储气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④2015年以来有总库容≥5亿立方米的地下储气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含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 3.1(1)、(2)①②③、(4)、(5)①②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3.1(1)、(3)①②③、(4)、(5)④、(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地下储气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设计人员执业业绩之一:
①地下储气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②地下储气库工程设计项目。
(3)勘察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项目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①地下储气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②地下储气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选取联合体成员后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5日10时00分至2021年03月10日11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11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10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5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柳屯镇;
邮编:457001;
联系人:尹洪涛;
电话:******;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李海涛、梁绍梅;
电话: ******、******;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