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综保区合解片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一期)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江津综保区合解片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一期)”(项目编号:AA******1)答疑发布如下:
质疑1、投标保函装入投标保函袋需要装几份?是否一正两副?请明确。
答:投标保函原件一份装入原件袋中,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后装入“投标保函部分”袋。
质疑2、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我公司拟投标人员社保证明中显示单位名称为XX集团XX分公司,按照企业性质,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集团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请问分公司出具的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拟派人员养老保险由分公司缴纳的,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人员养老保险的要求。
质疑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P65页,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条,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因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较低且周期较长,建议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答: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支付担保。
质疑4、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未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非最高限价),请提供。
答:工程量清单见本项目补遗(一)附件。
质疑5、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因为各个地市社保机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形式不同,“参保缴费明细”不以缴费金额体现,是以“参保缴费起止时间”形式体现,若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中无法体现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则须提交投标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中无法体现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则须提交投标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质疑6、问: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职工,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委托代理人所持授权委托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7、是否每个标段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答:是。
质疑8、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是否在“江津综保区合解片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一期)”加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标示?
答: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执行。
质疑9、招标文件发出时未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请问,什么时候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限价?
答:工程量清单见本项目补遗(一)附件。
质疑10、投标人发现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时,但又过了提质疑的时间,投标人应如何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
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质疑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投标保函的格式,投标保函的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答:投标保函格式见本项目补遗(一)附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为准。
招标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