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立体车库维修保养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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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57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方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文化东路42号3-502 |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立体车库维修保养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0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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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必须为未列入“信用山东”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1年3月5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11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变更为: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修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必须为未列入“信用山东”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1年3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12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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