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兴城大道凤凰湖园区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兴城大道凤凰湖园区段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0〕6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起于兴龙大道C段延长线末端,止于卫星湖插旗村。
2.2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3000米,道路设计为双向十二车道。路幅分配:两侧预留绿化带28米,人行道7米,辅助车行道15米,绿化分隔带10米,车行道30米,中央绿化隔离带10米。主要内容包含: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电力、通信、交通、绿化、人行道改造、绿化带改造、边坡、挡墙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期限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交方案成果,方案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后15日内提交地勘外业成果,地勘外业成果完成20日内提交初设成果、总投资概算及正式的地勘报告,取得初设批复后30日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成果。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含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2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和按规定审定后方可实施,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及工程设计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①设计单位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勘察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0年12 月 2 日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5.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整,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话:******、******
2020年 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