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已取得市发改委可研批复和市水利局初步设计批复,已具备社会投资人的招标条件。该工程采用“投融建管运”一体化创新产业运作模式进行招投标,受綦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现对重庆市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合同由綦江区人民政府签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东溪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福林水库(中型)工程位于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集雨面积45.19平方千米,拟建最大坝高72.5米,坝顶高程500.5米,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灌区和供水)两大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塔、引水隧洞、上坝道路和附属管理房等;输水工程主要由总干渠、新庙干渠、篆塘支渠、赶水支渠、场镇供水支管以及渠(管)线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输水工程由主干渠、干渠、支渠组成,共 4 条总长 24 公里。工程开发主要任务是以农业灌溉和场镇供水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拟建水库正常蓄水位498米,死水位455米,调节库容936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500.08米,总库容1124万立方米。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东溪、赶水、篆塘等镇18个村1.6万农村居民、6.92万场镇居民和3.68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初设批复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492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53634万元,移民环境部分2129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初设批复工程静态总投资的75%;其余尚差资金由中标的社会投资人出资。
2.4本项目合作方式:綦江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福林水库工程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和其组建的项目建设运营公司依法依规组织建设,对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以外的尚差资金由社会投资人出资;福林水库建成后授予社会投资人拥有福林水库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并允许社会投资人和其组建的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福林水库进行综合开发经营并收取原水费等有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
双方合作内容包括:
福林水库工程建设;福林水库建成投用后水库的运营管理,城乡供水、农村人畜供水、农业灌溉等。
2.5 招标范围:招标选择福林水库项目社会投资人,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组建独立的项目建设运营公司。
2.6工期:4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在其他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经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反映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无保留意见、无否定性评价,且财务运行状况正常。
3.1.3 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
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
(4)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在重庆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或澄清或修改通知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答疑或澄清或修改通知。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须最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B栋4层), 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网址******)、重庆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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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 |
: |
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大道4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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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99号 |
联系人 |
: |
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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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杨老师 |
电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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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