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湖工业园凤莲路二期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湖工业园凤莲路二期道路工程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2018〕4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商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凤凰湖工业园凤莲路二期道路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凤凰湖工业园。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394米,道路宽40米,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中央分隔带为3m,两侧车行道各宽11.2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7.25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276.14万元。
2.4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绿化带、路灯、管网、边坡、挡墙等工程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工期要求: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25 日至2021年 3 月 18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 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2-4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电 话:******/******